临沂职工视同工伤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职工虽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