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30 00:1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高新区漏管人员有奖举报公告,高新区对漏管人员惩罚措施,关于对疫情重点地区来(返)高新区漏管人员进行有奖举报通告
内容简介
关于对疫情重点地区来(返)高新区漏管人员进行有奖举报通告一、自主报备,积极配合。请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扬州市、淮安市,云南省德宏州,湖南省张家界市、株洲市、湘西自治州,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宜宾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河南省郑州市、福建
关于对疫情重点地区来(返)高新区漏管人员进行有奖举报通告
一、自主报备,积极配合。
请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扬州市、淮安市,云南省德宏州,湖南省张家界市、株洲市、湘西自治州,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宜宾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河南省郑州市、福建省厦门市、湖北省黄冈市、海南省海口市等(请根据疫情动态实时关注风险地区变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高新区人员,按规定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或村居(社区)登记报备,并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有奖举报,群防群控。
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向区党工委疫情指挥部或各镇街,如实举报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未登记报备的来(返)高新区人员线索。对举报的新线索,经核实确属前期未掌握,属于漏统漏登人员的,每条线索奖励1000元,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我们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从严管理,依法追责。
经举报后纳入集中隔离的,隔离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当前大多数从疫情重点地区来(返)高新区人员都主动配合协助我们进行了登记工作,但仍有个别人员故意隐瞒不报,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传播未经确认的消息,对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高新区疫情指挥部办公室举报电话:0539-7109083;
罗西街道举报电话:0539-8511086;
马厂湖镇举报电话:0539-5255367。
高新区党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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