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石莲子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严防外来输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输入风险,石莲子镇将继续执行有奖举报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举报最近14天(依举报日期推算)及以后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石莲子镇人员,其本人及家属或单位未主动向所在镇、村、单位报告,并刻意隐瞒相关行为的奖励1000元。
二、举报方式
广大村民朋友发现以上行为,请立即向石莲子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举报,我们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举报可采取电话举报、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信息应客观真实,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负相关法律责任。对提供的新线索,经核实确属前期未掌握的,给予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条举报线索奖励。
举报电话:0539-7763010
石莲子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