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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3.29)

发布时间:2023-05-11 02:5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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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郯城县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3.29)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经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

郯城县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3.29)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经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提供以下线索并经查证属实:

1.“未纳入管控范围内的密切接触者”线索,每条奖励500元。

2.“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实施管控措施的入(返)郯人员”线索,每条奖励500元。

3.“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线索,每条奖励300元。

4.提供上述线索后,经检测发现阳性人员的对举报人进行加倍奖励。

5.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线索,视情况予以奖励。

二、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单位、现详细地址、违规行为等相关详细情况。

2.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经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线索,且机关未推送、属地乡镇社区未上报,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4.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举报电话

郯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539-6136822

郯城街道:18854917669

马头镇:0539-6771001

李庄镇:0539-6751006

重坊镇:0539-2101828

杨集镇:0539-2101907

庙山镇:0539-2101323

高峰头镇:0539-6228708

港上镇:0539-2101761

红花镇:0539-2101963

胜利镇:0539-6731006

泉源镇:0539-2051809

花园镇:0539-2101858

归昌乡:0539-7339129

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0539-2100307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依据来源:指尖上的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