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利率和还款方式如何规定?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应一致,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组合贷款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按照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按照受委托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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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必须以所购住房作抵押;
5)对借款人贷款次数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信息有记录或在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中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为准。禁止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后如何进行管理?
1)组合贷款发放后,市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分别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进行贷后管理;
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如需处分抵押物,公积金贷款应优先受偿;
3)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均已结清之后,方可解除房产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