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报废补贴范围
1)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2)《报废汽车(机动车)回收证明》;
3)《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4)属于营运车辆的需要提供《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不享受本补贴政策的情形
1)自1月1日(含)后转入我市的;
2)车辆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
3)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注销报废标准的;
4)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5)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6)车主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7)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及轻型货车等;
8)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