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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湖头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3.31)

发布时间:2023-02-13 17:0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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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沂南县湖头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3.31)全镇广大村民朋友们: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复杂严峻形势,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市外人员输入风险。经湖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

沂南县湖头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3.31)

全镇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复杂严峻形势,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市外人员输入风险。经湖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未提前向当地报备的市外来人(返乡人员)。

二、举报内容

提供以下线索并经查属实的:

1.非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湖头镇人员,每查实一例奖励200元,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上海市、吉林省全域入(返)湖头镇人员每查实一例奖励400元。

2.有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线索的,需配备图片、视频资料,每条奖励首位举报人200元。

3.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线索,视情况予以奖励。

三、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单位(村)、现详细地址、违规行为等相关详细情况。

2.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经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线索,且机关未推送、村庄未上报,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4.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湖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

0539-3881002

17861610906

湖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依据来源:湖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