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3 17:0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湖头镇疫情防控有奖举报,沂南湖头镇有奖举报,沂南县湖头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3.31)
内容简介
沂南县湖头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3.31)全镇广大村民朋友们: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复杂严峻形势,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市外人员输入风险。经湖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
沂南县湖头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3.31)
全镇广大村民朋友们: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复杂严峻形势,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市外人员输入风险。经湖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未提前向当地报备的市外来人(返乡人员)。
二、举报内容
提供以下线索并经查属实的:
1.非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湖头镇人员,每查实一例奖励200元,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上海市、吉林省全域入(返)湖头镇人员每查实一例奖励400元。
2.有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线索的,需配备图片、视频资料,每条奖励首位举报人200元。
3.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线索,视情况予以奖励。
三、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单位(村)、现详细地址、违规行为等相关详细情况。
2.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经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线索,且机关未推送、村庄未上报,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4.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最终解释权由湖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
0539-3881002
17861610906
湖头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依据来源:湖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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