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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各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4.12)

发布时间:2023-01-02 00:4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兰山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兰山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兰山区各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4.12)

内容简介

兰山区各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药店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之一,为进一步发挥药店“哨点”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药店要慎终如始、从严从紧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严格执行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制

兰山区各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药店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之一,为进一步发挥药店“哨点”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药店要慎终如始、从严从紧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严格执行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制度

药店工作人员属于定期检测重点人群。药店工作人员作业期间,严格按照疫情指挥部规定的周期进行核酸检测(目前7天一次),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次”。

二、严格执行“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

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含网络销售)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药店工作人员要了解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四类药品”。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行2小时回访制度。

三、戴口罩、测体温、场所码,严格落实基本防控措施

辖区内药店要合理配置检测设备,对进店顾客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扫场所码(在药店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等防控措施;店内设置一米线,建立消毒制度,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两次消毒并记录(地面1:100—1:200的84消毒液消毒,柜台、门等用75%酒精消毒),消毒液标注开启日期(使用日期)、有效期并及时更新,不要有过期现象。张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常态化明白纸及疫情防控承诺书,工作人员上班前测体温,上班后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加强人员疫情防控培训,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格落实发热病人“早报告”要求

辖区药店对发现的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或发热(体温超过37.2度)、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患者及行程码出现*号进行实名登记,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在2小时内报告乡镇、街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其中,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依据来源:兰山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