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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关于婚丧嫁娶疫情防控须知

发布时间:2023-02-07 04:2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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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兰陵县婚丧嫁娶疫情防控 婚丧嫁娶要继续实行提前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小区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参与人数,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1、坚持“人物同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境外地区、

兰陵县婚丧嫁娶疫情防控

婚丧嫁娶要继续实行提前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小区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参与人数,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坚持“人物同防”。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境外地区、疫情重点地区入兰返兰人员摸排随访与健康检测。

(1)对境外入兰返兰人员由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14天)接返后,第一时间到县集中服务点实行“3+1+7”措施,即进行3次(第1、3、7天)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7天健康服务,若结果为阴性,继续单人单宅或单人单室居家健康管理7天,并于第7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2)省外入兰返兰人员要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备个人行程及抵达日期;

(3)对中、高风险地区入兰返兰人员实行“3+1+7+7”措施,即在县集中服务点3次(第1、3、7天)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离开中高风险地区3天)以及7天健康服务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

(4)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疫情重点地区入兰返兰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离开疫情重点地区7日以上,且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人员,视同在本地检测。同时,严格执行冷链物流、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装卸等环节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加强冷链食品、进口集装箱货物及外包装检测,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消杀措施。

2、继续坚持网格化管理。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要设立工作专班,落实网格化管理体系,以疫情重点地区来人、省外入兰返兰人员、境外人员、冷链物流和进口集装箱货物从业人员等为重点,积极开展上述人员情况排查、信息登记上报、居家健康监测等工作。

婚丧嫁娶要继续实行提前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小区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参与人数,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3、节日期间合理安排出行。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好头,坚持非必要不出县,非必要不出境,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出行,尤其避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县出省的人员,要在出行前主动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小区登记并经同意后方可出行,返回前要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小区报告。

4、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排查相关人员,严格探视探望管理,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探望探视,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

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密切关注羁押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的健康状况,出现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

5、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

县汽车站、临枣铁路兰陵站要对出兰、抵兰人员实行测温+查码,发现异常人员,及时启动应预案,并上报。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期间规范防护。

6、餐饮行业要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

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不得购进无“冷链三证”和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清洗加工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内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7、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酒店宾馆、图书馆、影剧院、运动馆等公共场所、娱乐场所、重点场所以及外卖平台人员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

宾馆酒店要严格执行住宿实名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加强公共区域和客房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禁止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以下简称“冷链三证”)和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防止人员过度聚集,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

邮政、快递相关企业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对邮递员、快递员、运输驾驶员和装卸工人等每日上下班体温监测,加强对内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快递员收发快递时严禁脱摘手套和口罩,切实做好对快递物品及外包装的消毒工作。

8、要按照“非必需,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举办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及年会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各级各单位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对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单场50人以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会议主办方应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严格落实会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扩散的,将追究举办者和场所提供者相关责任。

9、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紧急接种,按照知情同意、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既定接种计划,分批有序开展接种,尤其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的紧急接种。引导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水痘疫苗和肺炎疫苗,提高免疫力,有效预防相关呼吸道传染病发生。

10、广大群众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分餐制、“一米线”、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春节期间提倡网络拜年,个人家庭聚会要控制在10人以下,减少走亲访友活动和不必要的出行,尽量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