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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疫情防控方案(持续更新)

发布时间:2023-01-14 18:56: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莒南县疫情防控电话,莒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莒南县疫情防控方案(持续更新)

内容简介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1月15日)一、入莒返莒人员管理。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境外入莒返莒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莒返莒人员、省外入莒返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摸排随访与健康监测工作。对于境外入莒返莒人员,在莒南县人民医院左山院区

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1月15日)

一、入莒返莒人员管理。

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境外入莒返莒人员、疫情重点地区入莒返莒人员、省外入莒返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摸排随访与健康监测工作。

对于境外入莒返莒人员,在莒南县人民医院左山院区完成集中健康管理后,由相关镇街指挥部安排专人专车接回,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居家健康监测需单人单宅(间),达不到单人单宅(间)条件的由镇街安排至镇街集中隔离点实施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上报2次体温,第7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在省外停留入境满28天至60天内返莒的,执行“2+1”(间隔24小时2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管理措施。

对于中、高风险地区入莒返莒人员:实施“3+1+7+7”措施,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离开中高风险地区3天)以及7天的集中健康管理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其中7天集中健康管理在莒南县人民医院左山院区,7天居家健康监测需单人单宅(间),达不到单人单宅(间)条件的由镇街安排至镇街集中隔离点实施健康监测。

对于省外入莒返莒人员:提倡省外入莒返莒人员落实报备制度。

对于重点地区来人及其他地区5类重点人群(从事边境口岸务工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加工、经营、销售等从业人员;从事国际航班运输、装卸等从业人员;从事跨国运输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必须由本人或亲友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小区登记报备,执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须于摸排登记后第一时间完成,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

二、发热患者诊治规定。

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门诊部、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统称发热门诊,下同)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原则上民营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不能接诊发热患者的机构,对发现的发热患者,要登记患者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引导患者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追踪管理。

严格执行药店体温测量和登记报告制度。药店要对所有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一律建议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购买退烧、止咳药品的人员及用药人员的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信息登记;药店要在每天11:00和17:00上报登记信息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1小时内将信息通报所在镇街,各镇街要立即进行追踪和排查并纳入随访管理,于8小时内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反馈追踪和排查结果。

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图书馆、博物馆、运动馆等公共场所要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科学规范消毒、人员防护、检测筛查、预约错峰、限量限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对农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每周抽样核酸检测。

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散线下人员聚集压力。

1月31日前,完成海鲜市场、冷链产品交易市场及大型商场等重点场所出入口等关键部位测温和全息感知监控设备的布建工作,同时确保历史数据存储时长不少于1个月。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要禁止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冷链三证”)和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对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每周采集环境样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宾馆酒店疫情防控。

要严格执行住宿实名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加强公共区域和客房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五、餐饮行业疫情防控。

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措施。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

工作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不购进无“冷链三证”和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清洗加工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内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六、邮政、快递行业管理。

相关企业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对邮递员、快递员、运输驾驶员和装卸工人等每日上下班体温监测。加强对内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快递员收发快递时严禁脱摘手套和口罩,切实做好对快递物品及外包装的消毒工作。

七、特殊场所管理。

幼儿园、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管场所、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要设立医学观察房间,新进入的服务对象一律先在医学观察房间单独观察14天,无异常后再转入集中区域。

要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探视制度、晨午检制度、应检尽检制度,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禁止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

八、学校疫情防控。

教育部门要错峰安排各级各类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严格执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寒假期间,师生应尽量避免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做好跟踪随访。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合理控制在校时间和人员密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九、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管理。

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引导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走动和聚集。县汽车站、高铁站、火车站要对出入人员实行测温+验码,发现异常人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期间规范防护。对入境货物存放场所、集装箱、公路口岸货车等加强环境监测。

十、医疗机构管理。

医疗机构要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要立即安排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

十一、景区疫情管理。

各类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落实实名制售票和查验规定,确保记录保存一个月以上,便于疫情发生后流调追踪查找。

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落实预约制,合理控制游客流量。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提醒游客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避免拥挤。

十二、基层单位疫情防控。

各镇街、村(社区),县直部门、单位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继续坚持网格化管理,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要设立工作专班,落实网格化管理体系,以疫情重点地区来人、境外来人、省外来人、冷链物流从业人员等为重点,积极开展上述人员情况排查、信息登记上报、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管理等工作。

十三、严控大型会议和庆典等活动。

要严格按照“非必需,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举办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及年会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各级各单位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对必须召开的线下会议(单场50人以上),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一会(考)一案”原则,由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后,需报送属地县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

十四、合理安排出行。

春节期间提倡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出行,尤其是避免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在外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提倡采取“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

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坚持非必要不出行的原则,所在村(居)要靠上做好沟通与服务保障。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五、加强居民个人自我防护。

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少聚集、“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家庭私人聚会聚餐要控制在10人以下,合理控制聚会时长,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

要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节日商品,应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商品,不购买食用无“冷链三证”和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选购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购物后及时进行手部清洗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等处。

处理食材时,避免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防止溅洒污染。食材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公众在收发邮件快递前后,要做好个人防护,处理完邮件快件后立即洗手,邮件快递外包装未消毒尽量不要带进起居室,并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十六、开展爱国卫生攻坚行动。

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家居环境卫生清理、单位公共卫生整洁、校园健康行为促进、个人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和“小手拉大手”七项推进行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

十七、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重点人群新冠疫苗紧急接种,按照知情同意、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既定接种计划,分批有序开展接种。引导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水痘疫苗和肺炎疫苗,提高免疫力,有效预防相关呼吸道传染病发生。

十八、加强社会监督

广大群众若发现违反本《通告》精神的行为,要及时向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举报(电话:0539-7212330),对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莒南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