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支持提高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一)申请条件
对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实际租赁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能提供房租发票的,可以申请据实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因疫情影响职工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申请表》(见附件);
3.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
4.房租发票原件;
5.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办理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三)有关业务说明
1.提高提取额度的租赁期间为2022年5月至12月。
2.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间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申请表附件:点击下载